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15日发布)》,本机关编制了《南京市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南京市体育局”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体育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
●受理机构
1、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5-84653562 传真:025-84653522 ;
电子邮件:liufeng@njsports.gov.cn;邮政编码:210002。
2、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32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联系电话:68505232。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受理机关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更正。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025—84653566
法规处:025—84653551
群体处:025—84653536
竞体处:025—84653565
产业处:025—84653525
经济处:025—84653527
人事处:025—84653561
机关党委:025—84653560
体总秘书处:025—84653549